系所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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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助學金
2024.12.11 / 活動期間:[2024.12.11 ~ 2025.02.08]

外交部114年(113學年度)「外交獎學金」

申請條件:
1.各大專院校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,且須修讀外交、國際公法、國際私法、國際關係、國際政治、國際經貿、國際傳播、區域研究、兩岸關係、比較政府、比較政治及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,另如選修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,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,惟至多2門。
2.上述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80分以上,且學業總平均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,體育成績75分以上(無修者免計),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,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。
3.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、擔任外交部或非政府組織(NGO)志工、青年大使(或外交實習生)之經驗者為優先。。

申請程序及審核方式:
1.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間填具申請書,備妥上一學年度(兩學期)成績單正本(註有在全班名次並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)、在學證明、自傳(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)、五千字專題報告(內容需與國際關係、外交或全球化等相關議題,格式不拘)各1份,以及教授推薦函2份向所屬學校申請。
2.各校依據外交部所訂資格條件辦理初審,將合格名單造冊,於期限前函送外交部複審(以郵戳日期為憑,逾時不予受理),由外交部「外交獎學金審查小組」辦理複審。
3.請欲申請的同學,於114年2月7日(週五)17:00前,檢附所需資料(請詳閱附件公文及申請書)送至國際處國務組,以利初審面試後造冊函送外交部複審。
注意:國際處收件後將會安排面試。

外交部網頁說明(請點此